管治及组织

公会组织架构概览

香港银行公会
纪律委员会
委员会
谘询委员会
其他专案委员会及工作小组
委员会

委员会为公会最高行政机构,负责公会的决策及管理事宜。条例的第8条列明委员会的组成及权力,并规定委员会由 12 位成员组成,包括 3 间发钞银行及 9 位选任委员。  

永久会员的会籍与发钞银行地位相连。3 位永久会员,包括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均为发钞银行;祇要它们在香港的发钞银行地位不变,便可继续作为永久会员。自1996 年起,公会主席职位由3 间永久会员银行轮流每年担任。

9 位选任会员是通过每3 年一次的选举产生,本地及海外银行分别占4 席及5 席。 
2023 - 2026 年委员会成员:

主席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副主席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选任委员
本地会员代表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海外会员代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国巴黎银行
花旗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
三菱UFJ银行

公会就专题事项,成立专案委员会及工作小组,向委员会提出建议。公会会员银行(通常为委员会成员),亦提名其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公会参与外界团体的活动。

谘询委员会

谘询委员会 由 24 位成员组成的谘询委员会,包括3 位永久会员及根据条例(附表1)中指定地区组别,每年选出的21 位代表。  

除了就银行事务向委员会提供意见外,谘询委员会亦担当会员银行及委员会沟通的桥樑角色。主席每季向谘询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而谘询委员会成员借此机会可以评论报告,及提出其他事项讨论。

谘询委员会成员(2024 - 2025 年):

主席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副主席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选任委员
澳洲、印尼、新西兰及菲律宾
澳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
奥地利、列支敦士登、挪威、瑞典及瑞士
瑞士银行
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爱尔兰、西班牙及英国
法国巴黎银行
德意志银行
法国外贸银行
法国兴业银行
加拿大及美国
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
花旗银行
摩根大通银行
香港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上海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印度、伊朗、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卡塔尔、泰国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Mashreq Bank - Public Shareholding Company (Mashreqbank psc)
日本
瑞穗银行
The Chugoku Bank, Ltd.
三井住友银行
韩国、新加坡及中国台湾
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
纪律委员会

条例阐明纪律委员会的组成、权力、程序及处分方法。根据纪律委员会的建议,委员会有权对违例会员,采取处分,包括谴责及开除会籍。然而,从未有会员因违例而需要纪律委员会召开会议。

其他专案委员会及工作小组

公会就较复杂、技术性或专题项目,成立小组进行研究,并向委员会提出建议,供委员会认可。会员银行可于「会员专区」浏览专案委员会/工作小组的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