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讯发送人登记制」将扩展至银行业

(2024年1月22日)香港银行公会今日宣布,在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香港警务处、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及电讯业界的支持下,「短讯发送人登记制」 (登记制)将扩展至银行业,供已登记成「已获认证的发送人」的银行传送可靠的短讯。

 

2024128日起,28间香港的零售及虚拟银行,将会使用以「#」号开头的「已登记的短讯发送人名称」发送讯息给本地流动服务用户。 这将有助于公众识别短讯发送人的身份,并防止骗徒冒充银行发送诈骗短讯。市民可参阅附件以了解首批参与银行名单。有关登记制的其他资料,请浏览通讯办网站(www.ofca.gov.hk/ssrs)。

 

香港银行公会主席林慧虹表示:「香港银行公会欢迎『短讯发送人登记制』,该计划将有助打击恶意欺骗讯息。 参与银行利用「已登记的短讯发送人名称」发出短讯,将可加强对客户的保护,并防范欺诈短讯。 面对层出不穷的诈骗手段,银行业将继续与相关单位紧密合作,通过技术提升,并加强客户教育,以打击诈骗活动。」

 

在登记制下, 电讯网络会拦截并非由「已获认证的发送人」发出但发送人名称含「#」号的短讯。流动电讯服务用户无须事先申请或安装流动应用程式,又或在手机上做任何设定。登记制并不适用于:

  1. 可供接收者以发送人号码直接回复的短讯; 或
  2. 使用非香港营办商提供之一卡多号/一卡双号流动服务的本地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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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参与「短讯发送人登记制」 的银行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