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提供者可视乎业务性质,申请成为认可会员(类别一)或认可会员(类别二)以参与信贷资料平台。
认可会员种类 |
描述 |
认可会员(类别一) |
《银行业条例》第155章第二节所指的认可机构或其附属公司 |
认可会员(类别二) |
必须为根据《放债人条例》第163章获发牌照的放债人或其业务是为以租赁或分期付款方式取得货物而提供资金的人(不论该人有否从事其他业务) |
申请机构应电邮至mcra.application@hkab.hk联络平台服务支援方(Business Operator),以索取保密协议(NDA)和申请表格,申请成为认可会员。
平台服务支援方将于收到申请电邮起的3个工作天内,电邮保密协议和申请表格至申请机构。
申请机构随后应自行按下列文件格式和命名格式,电邮传送相关文件至 mcra.application@hkab.hk以供检阅和审核:
- 「信资通」的保密协议(由申请的信贷提供者授权的签署人代表签署)
- 申请表格
- 可接受的文件格式包括 .docx/.pdf
- 文件命名格式:“会籍申请_{申请机构名称}.{文件格式}”,不区分大小写
- 证明文件
收到申请后,平台服务支援方会在两个工作天内向申请机构发出确认电邮,列明申请个案编号。平台服务支援方的确认申请机制适用于所有类别的申请机构的任何申请和加入平台流程。
申请机构要求如不明确,可能会影响处理进度。
以下为申请各类会员类别所需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详情
申请认可会员(类别一)
认可机构或其附属机构可申请成为认可会员(类别一)以参与信贷资料平台。
申请认可会员(类别一)过程需要以下证明文件:
- 银行牌照副本
- 可接受的文件格式包括 .doc/.docx/.png/.jpg/.jpeg/.pdf
- 文件命名格式:“银行牌照_{申请机构名称}.{文件格式}”,不区分大小写
- 转介信* (如适用)
- 可接受的文件格式包括 .doc/.docx/.png/.jpg/.jpeg/.pdf
- 文件命名格式: “转介信_{申请机构名称}.{文件格式}”,不区分大小写
* 转介信指母公司简单声明申请机构是其附属公司。申请机构应同时提交母公司的银行牌照及转介信。 |
持牌放债人以及其业务是为以租赁或分期付款方式取得货物而提供资金的人可申请成为认可会员(类别二)以参与信贷资料平台。
以下为申请认可会员(类别二)所需的证明文件:
- 放债人牌照*
- 可接受的文件格式包括 .doc/.docx/.pdf/.jpg/.jpeg
- 文件命名格式:“放债人牌照_{申请机构名称}.{文件格式}”,不区分大小写
- 独立评估中期报告#
- 可接受的文件格式包括 .docx/.pdf
- 文件命名格式:“独立评估中期报告_{申请机构名称}}.{文件格式}”,不区分大小写
- 独立评估履行表
- 可接受的文件格式包括 .docx/.pdf
- 文件命名格式:“独立评估履行表_{申请机构名称}.{文件格式}”,不区分大小写
*如申请机构正在申请续领牌照,可先提交现有牌照的证明文件,并在宽限期内补交新牌照的文件。 #须进行独立评估,请在此参阅《加入平台条件和独立评估方的资格标准》 |
如需索取申请表格和保密协议,可根据以下参考范本电邮至mcra.application@hkab.hk提出书面申请:
主题:[MCRA] 索取申请表格 - 认可会员[类别一/二] 平台服务支援方: 本机构[机构名称]有意申请成为信贷资料平台的认可会员[类别一/二]。 请提供认可会员[类别一/二]申请表格以及保密协议作本机构申请之用。 以下为本机构联络人的资料: 名称: 职衔: 手提电话号码: 电邮地址: |
索取申请表格的申请将于接获后三个工作天内处理。如资料不明确,有机会导致处理延误。
可在此查阅常见问题一览表
认可会员(类别一)为根据《银行业条例》第155章第二节所指的认可机构或其附属公司。
认可会员(类别二)为根据《放债人条例》第163章获发牌照的放债人或其业务是为以租赁或分期付款方式取得货物而提供资金的人 (不论该人有否从事其他业务)。
香港金融管理局期望所有从事提供个人信贷业务的认可机构均加入信贷资料平台。强烈建议持牌放债人参与「信资通」,完善的个人信贷资料库对消费者和认可会员均有好处。
持牌放债人可随时递交申请。不过,获选信贷资料服务机构不可向「信资通」认可会员以外的信贷提供者提供使用信贷资料平台上个人信贷资料的个人信贷资料服务。因此,如持牌放债人希望无缝衔接至信贷资料平台,并继续使用任何获选信贷资料服务机构提供的个人信贷资料服务,放债人应从速加入信贷资料平台。
认可会员(类别二)申请机构应提交独立评估报告以证明贵 机构已符合加入平台条件。
如有一般查询和投诉,请于以下办公时间内电邮平台服务支援方:
- 电邮地址: mcra.enquiry@hkab.hk
- 办公时间: 早上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香港时间,星期一至五,香港公众假期及极端天气除外)